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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今年将设500个冷饮摊点

2007/4/17 15:45:19 来源:河北日报
    石家庄市城管部门今天对外公布,今年将重点面向困难群体,在市内五区和开发区规范设置总计500个冷饮摊点,每个区原则上还同时设置50个水果摊点。即日起,各区城管局开始接受报名。

冷饮摊的经营期限为4月20日至10月20日,水果摊的经营期限为6月15日至9月15日。两种摊点除中山路(体育大街至维明街)、裕华路(体育大街至中华大街)、中华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平安大街(胜利北大街至槐安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运河桥)、体育大街(和平路至东岗路)、建华大街(跃进路至东岗路)、维明街(新华路至槐安路)、青园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槐安路(友谊大街至东二环)以及市区各类公共场所严禁设置外,其它路段和部位都可有限制地设置。所有设置的摊点原则上要避开路口30米以上,并不得占压盲道和影响行人通行。

为保持冷饮摊和水果摊经营现场整洁有序,冷饮摊点由城管部门免费提供制式化棚亭,水果摊点要有0.5米高铁质硬围挡,摊主经营必须持有《临时占道许可证》,所有摊点要设有垃圾筒,一律在规定区域内经营;摊主要负责摊位及周围5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水果摊点周围不得停放水果运输车辆。

两种摊点每平方米每日收取1元的占道费,对确实有困难的,经核实后可适当减免。有意从事冷饮摊和水果摊经营的市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健康证明到各区城管局报名。城市困难群体同时要持有关部门的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以便在审批过程中享受优先待遇。在此基础上,按照报名顺序进行摊位审批和设置。

城管部门将与冷饮和水果摊主签订现场管理责任书,实行红黄牌警告制。对不按审批地点设置、擅自扩大经营面积和经营范围、改动(装)设施、在围挡外占道经营、现场卫生脏乱差的摊主,严格按照协议及市容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对屡禁不止的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各区城管部门还将对未经审批的违章占道行为进行全面查处,以保障市容环境卫生和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实习生范静记者杨倩、林凤斌)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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