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举报,日前,辽宁省大连市质监局甘井子分局依法对该市大扬食品加工厂无证生产的油炸小食品进行查封。
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厂库存原料花生米9袋(共450公斤)已经霉变长出了绿毛;成品花生米、蚕豆包装袋无净含量、配料表、厂名,厂址是:大连市沙河口区西(西南路568号),印刷的生产日期有年月没有日,没有加贴QS标志;产品包装箱的厂名是大连方云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市金州区鑫杰食品厂,另有大连利达食品厂的食品标签若干。
加工浸泡蚕豆现场的房间里有两个大铝盆泡着衣服,浸泡蚕豆的10余个大缸有的表面已经泛出泡沫;炸花生米和蚕豆的房间里,成堆的油炸花生米、蚕豆摊放在地上冷却;一个大锅灶的旁边,有几个表面黑糊糊的铁桶装着黑色的食用油;在干燥花生米、蚕豆的房间里,8个大提筐装满了花生米,上面盖着脏兮兮的塑料编织袋。
经进一步调查,该加工厂是一个家族式4人小作坊,于近期迁至此地;每天加工产品150公斤左右,销往各批发市场、农村食杂店等;没有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包装袋印的“标准编号:Q/YHVJ002—2001”是假的;产品虽有“疾控中心检验报告”,但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孟庆国 记者孙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