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食品有问题四小时内下架

2007/7/31 8:29:02 来源:厦门日报
    国务院日前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明确食品存安全隐患须召回。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通过《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去年开始在基层工商所试行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直报点制度的实施,我市已基本实现了对问题食品退市的常规监管。
    据介绍,从去年起,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陆续在辖区内的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和食品超市设立了食品安全直报点。启动食品安全直报点制度后,工商所直报点接到普遍性的不合格食品信息,必须在一小时内通报到网络内的各直报点;农贸市场、生鲜超市、食品超市直报点接到不合格食品信息,必须立即组织清查,并在三小时内报告处理情况,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的,必须在半小时内报告工商所直报点。制度还要求,发现不合格食品时,各直报点应当检查、督促并确保在四小时内完成下架工作。这套制度目前正逐步推广到所有食品经营者。
    同时,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信息系统”近日也顺利整合并提供了工商、检验检疫、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政府有关部门等五个类别的8639个注册用户,现已覆盖全市的28个批发市场,40个超市,128个农贸市场,纳入了28个检验检疫单位。将工商部门红盾网的数据资源,与质检部门及市场开办单位之间实现数据流的实时共享后,通过“系统”的社会公示和内部公示,各监管部门之间可以及时通报食品安全信息;对于问题食品,也可在较短时间内通过群发功能向社会预警和通报,实现问题食品的快速下架。(记者 陈泥)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