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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单位集体食堂不得让田鼠上餐桌

2007/8/7 15:23:16 来源:羊城晚报

    深圳市卫生监督所日前发出《关于严防田鼠等非食用动物上餐桌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餐饮经营单位和集体食堂,不得采购田鼠等非食用动物。

  《通知》指出,最近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严重的水灾,田鼠成患,一些不法分子将田鼠作为食用动物销售,为防止田鼠等传播疾病的野生动物及其他非法食品原料流入餐饮消费环节,预防传染性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深圳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各单位严把采购关,不得采购、加工经营鼠类及制品、私宰或病死猪肉,不得采购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不得采购包装标签标识不全、来历不明的“食用油”;严禁销售田鼠等非食用动物肉。同时,各单位要落实好各项卫生制度,做好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工作。

  深圳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对餐饮业与集体食堂的监督执法,强化对餐饮单位原料采购环节的监督巡查。同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均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对发现存在采购加工经营田鼠等非食用动物肉及使用包装标签标识不全、来历不明的“食用油”等非法原料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加查处、坚决打击,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与健康。 (罗云芳 何文倩)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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