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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委员会警示通告:不采不买卖野生鲜蘑
2007/8/22 8:43:50 来源:大连晚报
鉴于媒体报道瓦房店炮台镇高家村村民食用自采野生鲜蘑菇中毒,大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第三次发布预防食用野生鲜蘑菇中毒警示通告:不采、不买卖、不食用野生鲜蘑菇。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希望广大城乡居民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勿心存侥幸而食用野生鲜蘑菇。如发现有擅自销售野生鲜蘑菇行为的,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相关部门举报电话为:市工商局:12315;市卫生局:83672517;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84255215。金银栋 记者 陆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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