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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07/8/28 9:14:34 来源:网友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国务院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李长江今天指出,全国范围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已拉开帷幕,各个部门和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确保年底前实现12个“百分之百”,把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新水平。
  李长江指出,国务院专门成立了由16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到今年年底,要建立和健全“两个链条”、“两个体系”和“一个网络”,即要建立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据介绍,专项行动还明确了牵头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农业部门牵头,到今年年底,全国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生产加工食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10类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年底前要100%建立质量档案。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工商部门牵头。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由卫生部门牵头。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

  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由商务部门牵头。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牵头。到今年年底,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记者原国锋)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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