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产业经济 > 正文

水产品等35类食品无CIQ标志不准出口

2007/9/5 17:40:24 来源:海南在线

  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介绍,从9月1日起,水产品、大米、糖果等35类食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必须加贴一个检验检疫标志CIQ才能出口。

 
  据了解,此次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出口食品对象为9月1日后生产的出口食品,9月1日前生产的不需加贴。范围包括水产品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大米、杂粮(豆类)、酒、饮料等。运输包装为筐、麻袋、编织袋、网袋等无法加贴的,可不必加贴。散装食品也不要求加贴。对于不按照规定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或者伪造、变造、盗用、买卖、涂改等违法改变检验检疫标志加施状态的违规企业,除按规定实施处罚外,还要将该企业列入国家质检总局门户网站上的“进出口食品违规企业名单”。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