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对辖区农副产品市场、超市、大卖场及猪肉等食品经营门店的巡查力度,检查亮照经营、挂牌经营情况,督促农副产品市场、超市、大卖场管理方严格审查入场经营者经营资格,重点检查生猪肉类食品经营者的进货凭证、销售与库存情况,核对经营者购销台帐记录,严防未经检疫的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二是发挥辖区内各居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的作用,发动社区群众对无证照地下食品生产加工窝点进行举报。三是结合企业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对辖区内肉制品生产、肉类仓储企业以及餐饮企业的监管,对企业有关猪肉等食品的进货查验、购销渠道等情况开展实地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