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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促销捆绑销售 商家打发“临界食品”出损招

2007/11/26 9:19:05 来源:网友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条令,首次对超市“临界食品”的销售做出明确规定:在超市卖场与社区食杂店等销售的即将过保质期的食品,须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并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然而,记者探访莱阳众多食品商家,发现多数经营者并未执行。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城区一家大型超市,并没发现有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集中陈列柜台。在牛奶销售区,某厂家正在推行买一箱送两袋的促销活动。记者注意到,箱内待售牛奶是11月初生产出厂的,而作为赠品、保质期为60天的牛奶,却是9月份生产出厂的,眼看就要过保质期了。

     采访中记者发现,大超市往往采取降价促销、捆绑销售的方式来打发那些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而一些小商店内的情况则更加不容乐观。在立交桥附近一家小店内,促销赠品所用的牛奶竟然是过期的,对此,经营者满不在乎地说:“那不是卖的,是免费的‘赠品’!”(姜磊)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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