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3月20日,沈阳市工商局要求全市各工商所签订《奥运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明确职责和保证措施。工商所要与各大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各大食品商场、超市签订《沈阳市食品经营者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证书》,并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遵守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自律制度。
奥运会期间,要加强对运动员驻地食品供应商的监管,对其销售的食品要按批次审查进货渠道,实行上市食品日查制度;加强对运动员驻地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管,监督其从合法的渠道进货,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食品退市制度,对达不到要求的小食杂店和小市场采取临时关停措施等。(记者 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