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农村超50人聚宴提前48小时申报

2008/6/25 9:14:55 来源:海南特区报
    日前海口一名男子在海口市长流镇美李村一次农村集体聚餐中感染了霍乱,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已引起省卫生厅的高度重视。即日起我省对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今后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宴席由举办者或承办厨师提前48小时向本村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申报备案。
  
  集体聚餐 需签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
   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需提前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举办人、承办厨师基本情况、就餐时间、地点、人数和人员来源、场地卫生条件、菜肴清单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接到申报后要做好登记工作,必要时应向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对已申报的农村集体聚餐宴席按季节和规模,实行分类管理。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由所在村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乡村医生或村干部)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书面指导和现场指导,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就餐人数在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由所在乡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监督员或卫生院防保组食品卫生管理员)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书面指导和现场指导,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市、县卫生监督机构根据相关要求,指派卫生监督员进行书面指导和现场指导,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
   此外,申报地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禁止举办集体聚餐;申报地邻近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限制举办集体聚餐;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的家庭,禁止举办或承办家庭宴席。
  
  举办宴席 应对聚餐人员进行登记
   宴席举办人应对聚餐人员进行登记,应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聚餐加工和聚餐场所,选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乡村厨师承办宴席。
   宴席厨房应设于固定用房内,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用于加工的场所应预先进行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孳生条件;因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需要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地面平坦、硬化,四周设围护;用于加工的刀、墩、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食品用产品卫生要求和标准。提倡使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
  
  承办厨师 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
   承办厨师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应经市、县卫生监督机构培训,掌握相关食品卫生要求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并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期间,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工作。
   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督管理,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办法、方案或规范,近期重点抓好承办厨师的培训,争取做到持证上岗,逐步形成职业化。
  
  聚餐菜肴 不食用生或半生海水产品
   承办厨师应对举办人采购食品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确保食品分类存放于清洁、干燥的室内场所;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发现腐败变质、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类清洗后应使用流动水进行冲洗; 需加热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正确存放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
   受食物加工保存条件限制,各地根据当地饮食习惯,制定菜肴种类,推荐给承办者。农村集体聚餐原则上坚持现做现吃热菜为主,杜绝食用隔夜和存放时间较长的熟制品,不得食用生或半生海水产品,不提倡凉菜食品。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