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综合报道 > 正文

食监部门提醒:集体订餐要“问证”

2008/11/26 14:31:38 来源:新民晚报

     近日,本市发生一起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系由用餐单位向无资质快餐店订购盒饭引起。市食药监管局在对本市2006年以来食物中毒同类致病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提醒市民和用餐单位:餐馆擅自供应盒饭易引发食物中毒,集体订购盒饭或桶饭要询问供餐单位是否具备盒饭(桶饭)经营资格。

  据悉,此起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金山某公司,其违规向无资质的快餐店订购盒饭,而快餐店盒饭从加工完成到食用间隔时间过长、储存温度不当,从而引发细菌性集体性食物中毒。

  市政府2005年制定发布了《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餐饮单位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外送盒饭和桶饭,有资质的盒饭桶饭生产企业也必须在核准的生产方式和数量内供餐,不得超负荷经营。

  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食药监管部门提醒,集体订购盒饭或桶饭一定要查验供餐单位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确认其许可证上有生产盒饭或桶饭的经营范围,并核准其生产方式和数量与实际情况相符。

  市民遇到疑问,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热线962727投诉咨询。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