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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广征民意

2009/3/10 13:09:47 来源:食品产业网

 今年列入正式立法项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在法制办官方网站上征求大家意见。

  这次修订增加了部分条款,比如:蔬菜生产企业和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蔬菜生产记录,如实记载蔬菜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等信息,记录应当保存两年;餐饮业经营者、团体伙食单位采购蔬菜时要一并索取追溯码,并保存至蔬菜消费完毕后两日。

  《条例》有两个听证要点:一是现有的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涉及工商、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容易出现管理漏洞或是叠加,修订后改为“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比如蔬菜上市前由农业局管,进入餐馆后由卫生局管,这样是否合理?

  另一个意见征集焦点是:蔬菜质量安全将实行追溯管理制度,即蔬菜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蔬菜的质量安全承担责任,对其提供的蔬菜以追溯码的形式附具相应的产地信息、产品合格信息、经营者信息,是否可行?

  如果大家有好的建议,可以登录www.hangzhoufz.gov.cn ,留下自己的观点。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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