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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6月1日实施 “问题食品”要召回

2009/5/24 14:03:29 来源:红网

  本报5月23日讯 《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今天,全省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据了解,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从食品的生产、销售、监管等相关环节为食品安全加上了重重保险。

  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

  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与1995年出台的《食品卫生法》在叫法上虽只两字之差,但更加完善,最大变化在于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要实现食品安全的目标,其关键是“把好两头、管好过程”,即把好进货关和出货关,管好生产经营过程。因此,新法明确和加强了生产经营者负首责、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负监管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并特别突出了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概念。

  “这从法律上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省农业厅厅长程海波说。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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