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企业资讯 > 正文

达娃之争:一场中法合资“婚姻”中的是是非非(4)

2009/6/3 11:45:23 来源:千龙网


  从2007年5月达能启动法律程序到娃哈哈发动反攻,双方在全球范围内已进行了数十起“诉讼战”。截至2009年5月,达能不仅在中国起诉宗庆后及非合资公司的一系列案件均告败诉,而且达能的董事们被多家法院认定为违反董事“竞业禁止”,甚至包括从美国、意大利、法国到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的诉讼也被也一一驳回。目前,双方在中国境内外诉讼仲的总比分为37:0,娃哈哈全胜。

  其中,美国案和BVI案格外引人关注,是达能在与纠纷毫无关系的美国加州、BVI对宗庆后的家人以及非合资公司的外方股东提起的诉讼。后经审理,BVI的法庭认定是“一起不可诉案件”,达能律师存在严重的误导行为,撤销了此前颁布的冻结令和接管令。而美国法院明确指出,达娃纠纷与加州没有关联,加州法院拒绝受理这一案件。

  在法律诉讼不利的情况下,达能高层多次表态,希望和谈。2007年12月到2008年4月,双方一度和谈。达能最先希望以500亿人民币将其在合资公司的股份售予娃哈哈,后来降到200亿以内,仍然未果。达能前后的心理和气数变化可见一斑。有媒体称“达能在为自己找退路,但它显然已经激怒了娃哈哈。” 而对于达能低价买、高价卖的态度,娃哈哈直言其是“双重标准”。

  在此期间,被攻击“不讲契约精神”的娃哈哈还在按合约规定把“大战” 爆发后2006年达能的红利数亿人民币支付给达能,并且每年都催促达能尽快签署分红决议。这恐怕也是国际商战中非常罕见的现象。

  达娃之争不是民族的问题,而是是非问题。对于“达娃之争”谁胜谁负,中国律师界的态度趋向理性和平静。他们透露,依照合资合同,双方的争端适用中国法律。根据国际法上的既判力和国际礼让原则,已有的判决结果将纳入瑞典仲裁院的参考范围内,尊重在先的判决。相信随着SCC的公正裁决,“达娃之争”终将还原事实真相,彰显公理正义。

  “达能可以告别娃哈哈,但不希望它告别中国。”这是中国企业家对这场牵动全球舆论的国际商战的一种看法。可以预料,在中欧经贸合作与交流日趋升温的大背景下,“达娃之争”的判决不会影响跨国公司挺进中国市场寻找商机的步伐。中国企业也无法拒绝外来的合作。(记者 赵齐)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