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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首次依据《食品安全法》查办一销售过期食品案

2009/6/8 10:12:12 来源: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6月3日,乐都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查出一起销售过期食品违法行为,该局办案人员首次依据《食品安全法》办理该案件。

  今年以来,乐都县工商局积极发挥行政执法职能,以《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以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载体,以查办食品违法案件为手段,以构建和谐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为目标,以大密度监管方式加大食品市场整治力度,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截至5月底,共办理食品违法案件27起,案值3.87万元,罚没款达2.54万元。(作者:马归兴)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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