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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证》 暂缓受理

2009/6/27 15:14:17 来源:贵阳晚报

    记者昨日从贵州省工商局获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未公布实施前,工商部门将暂缓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据了解,新申请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持许可证到工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同时,对新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含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相关产品)经营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暂缓受理;对食品经营者自愿申请换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待《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公布后按规定办理。
    据悉,原《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许可证继续有效,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持照依法继续经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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