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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聚餐须申报 部分小水产品禁上桌

2009/9/8 15:11:22 来源:天天商报

  虽然距离“十一”黄金周还有20多天时间,但不少市民已在筹划如何过好这个连着中秋的黄金周。过节少不了吃,食品安全不能小视。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市卫生局已经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卫生部门和相关餐饮单位切实抓好国庆期间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老百姓吃得放心、安心、舒心。

  深入厨房查漏补缺

  市卫生局倡导今年9月28日为“全市餐饮单位法人食品安全检查日”,要求各餐饮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在9月28日这一天深入厨房现场,围绕原辅料采购、贮存、加工、烹饪、供应等环节,以及国庆期间本单位餐饮接待能力、食品安全设施、员工培训、从业人员健康等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进行查漏补缺。

  在餐饮单位做好自查的同时,各地卫生部门也将加强监督抽查力度,把加强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范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作为一件大事进行周密部署,加强节假日期间有重大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旅游景区饭店、农家乐等的监督检查。为方便群众反映和咨询食品卫生方面的问题,各地卫生监督机构举报投诉电话(96301)24小时开通。

  大型集体聚餐须申报

  “十一”期间,有人要举办婚宴,也有人会举行聚餐,因此大型集体聚餐情况会相对比较多。卫生部门要求,宾馆饭店要认真执行大型集体聚餐活动申报备案和食品留样的规定。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根据申报备案情况,对一些有重要聚餐活动的单位派员进行技术指导;同时,要继续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的申报备案和食品安全指导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国庆期间往往气温高、湿度大,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季节。宾馆饭店要加强冷菜加工制作、生食海水产品供应、蔬菜农药残留等高风险食品加工供应环节的监控。

  根据有关规定,卫生部门要求,宾馆饭店要严格控制菜肴加工供应时间,确保供应中餐的冷菜必须在上午加工制作,供应晚餐的冷菜必须在下午加工制作;严格执行菜肴(冷菜)制作完成至食用间隔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刺生等生食海水产品加工后至食用间隔时间不超过1小时等操作规程;禁止散装泥螺、咸枪蟹、醉虾(蟹)等小水产品上桌供应。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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