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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名人代言虚假广告

2010/3/9 14:19:06 来源:解放网

□据新华社电


    两会召开之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对名人代言广告、网络商品交易实名制、“毒豇豆”事件等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周伯华说,不论是不是名人,只要从事广告代言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从法律上讲,不论是不是名人,只要从事了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活动,对消费者、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点在去年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中已经有了明确规定。目前我们正在提请修订的广告法,也会把这一点写进去。

    至于现在有些名人从事虚假广告代言却没有受到处罚,这主要是由于相关立法工作正在进行当中。随着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无论是不是名人,只要有代言虚假广告行为,并且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就一定会承担连带责任,受到相应处罚。

    周伯华表示,国务院新“三定”方案赋予工商部门监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职责。网络商品交易是否采取实名制,现在看法不一致。仅就实名制来说,也有两种形式可供选择,一种是要到执法部门实名登记,一种是要向网络商实名登记。究竟采用哪种方式,还是要在立法立规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后再确定。

    最近媒体比较关注海南“毒豇豆”事件,相关报道密集,关注度高。

    周伯华说:“毒豇豆”事件确实引起全国人民高度关注。豇豆作为农产品,在进入市场流通环节以后,由工商部门进行监管。 “毒豇豆”事件发生后,我们立即向全国发出了警示,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大对蔬菜批发市场的监管,特别是针对一些从南方地区来的、使用过农药的蔬菜更要加大监管力度。总体来看,对于“毒豇豆”事件,发现得比较早、处理得比较快,没有造成重大损失。这说明我们政府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正在加大,制度进一步完善。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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