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综合报道 > 正文

浙江海盐:13家餐饮单位被警告

2010/3/13 12:10:02 来源:网友

  为了严格执行餐饮环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查验和登记制度,保证食品原料能够追踪溯源,近日,海盐县对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了一次生猪肉、食用油等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查验和登记情况的专项检查。结果有13家单位因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而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从检查结果来看,尽管每家单位都建立了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台帐,但是部分单位仍存在索证不齐、证件过期、进货种类登记不全等问题。因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予以指出,并当场制作《现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同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下阶段,海盐将对被警告的13家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并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全县餐饮单位原料采购和进货查验行为。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