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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出台豆制品加工小作坊管理办法

2010/7/2 16:42:55 来源:新民网

    昨日(1日),《东莞市豆制品加工小作坊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公布。《办法》规定,加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00平方米,并要远离污染源25米以上。另外,生产场所禁止使用自制的土锅炉,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锅炉前必须到质监部门办理检测、登记手续。

  记者昨日从市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获悉,1日至20日,东莞市将集中进行豆制品专项整治,规范小作坊生产行为,打击脏乱差和无证无照生产加工、经营、销售行为。

  按照方案,1日至20日,各镇街和各单位要对辖区内豆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及时制作、加工、销售的单位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对无证无照的豆制品加工“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7月21日至8月10日,各镇街、管委会要对达到整治要求的豆制品成产加工及销售单位逐一验收。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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