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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制争议逼问保健食品监管

2010/8/3 9:36:45 来源:慧聪食品工业网

    备案制争议逼问保健食品监管

    经地方各级卫生部门批准的各种“食字号”、“健字号”等产品大约5万种,远远超过经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9000余个保健食品,业内将之称为“地方粮票”

    “如果能够解决产品名称神秘化、价格偏高、产品趋同性大、厂家夸大宣传等问题,依据供需关系的价格曲线,中国保健食品的市场规模至少会扩大5~10倍,达到500亿~1000亿美元。”

    在由近70家保健食品企业参与、十余位企业高管代表联合起草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送审稿)》修改意见书里,保健食品行业的美好蓝图被乐观地描述成这样。

    虽然这一送审稿已经公布3个月,也早已过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阶段,但是部分保健食品企业仍然不依不饶。

    “听说相关部门已经拿出修改方案,”全球最大的营养功能食品生产商及经销商美国NBTY公司中国区总经理夏俊波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毕竟没有最后定稿,应该还有机会。”

    对于国内保健食品行业存在的问题,意见书同样给出“保健”配方——实行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将保健食品行业管理由当前的重审批、轻监管扭转为开放准入、有效监管。实现‘强化原料审批,淡化产品审批,重视市场监督’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框架。”

    备案争议

    在保健食品行业本身乱象频现的情况下,部分企业提出“备案管理”的大胆诉求无疑会受到众多质疑。

    “已经够乱了,还要更乱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评审专家、北京联合大学教授金宗濂对《瞭望东方周刊》说:“备案管理是发展趋势。只是目前在我国保健食品行业完全实行备案管理显然不合时宜。不仅在技术上不可行,在信用和监管等方面也都不具备条件。”

    金宗濂认为,对于那些功效明显、有效剂量明确、安全用量范围清楚、有大量文献报道的单一成分功能原料,比如芦荟、褪黑素,可以在实践中逐步实施备案。目前此类单一成分功能原料已经明确的有20多种。而对于那些由传统的中医养生理念发展而来的保健食品,还不适宜依靠备案来管理。

    夏俊波则解释说:“备案不是不管,而是要加强管理,加强企业责任。在企业头上悬上‘随时监管’、‘严厉处罚’两把利剑,其侥幸心理会大大减少。这对监管部门来说比审批扩大了工作范畴,但监管效果将不可同日而语。”

    他也拿出了具体举措:建立“保健食品原料和辅料安全、风险和功能声称数据库”,同时对生产厂商(包括国外厂家)、上市产品、计划投放的保健品广告进行备案,此外还要做好标签监测、产品质量监测、广告监测、不良反应监测。

    诸如此类的种种意见引起业内多次讨论,但是难以统一。为此,8月上旬,国务院法制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调研组分赴广东、湖北等地进行立法调研。

    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贾亚光告诉《瞭望东方周刊》:“我们协会就组织了三次企业界讨论,总结了6条意见上报相关部门。”他说,“企业老板提出的意见多半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意见很难统一。”

    本刊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送审稿”近日将向相关部委再次征求意见。“本来准备8月底在内部再次征求意见的,但分歧太大被延后了,”一位知情人士介绍说,“最终修改稿还要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最终出台时间最快也要到9月底。”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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