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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规定农村聚餐超过300人应向政府报告

2010/8/10 9:41:07 来源:腾讯网

    农民在婚丧嫁娶等活动聚餐时因碗筷不洁净、食物储存不当等原因造成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石家庄市政府日前发布的《石家庄市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应提前3天或决定举办聚餐时向村委会报告。超过300人的聚餐,村委会还应向乡镇政府报告,确保食品安全。这一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这一办法明确,村民因婚丧嫁娶、乔迁、做寿、升学、节日庆典等在非餐饮服务场所举办群体性用餐活动,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应当对聚餐时间、地点、人数等进行登记,并提供食品安全技术指导服务。农村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未及时报告的,村民委员会应主动上门服务,确定聚餐时间、地点、人数等,并进行登记和提供食品安全技术指导服务。

    办法规定,从事农村聚餐食品加工的厨师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患有痢疾等消化道传染病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农村聚餐食品加工工作。农村聚餐应禁止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每餐应按品种留样,盛放于洁净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不少于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办法还规定,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乡(镇)政府在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服务中未履行职责,致使出现农村聚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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