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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表示已介入金浩茶油召回门事件调查

2010/9/9 11:30:30 来源:金融界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公众近期广泛关注的金浩茶油召回过程中的信息发布问题,质检总局正在进行调查,并欢迎媒体和社会公众对质检工作进行监督。

  8日,距离金浩茶油确认给予部分消费者10倍赔付已到第三天。此时,金浩在武汉又遭遇“召回后”危机“。新闻晨报消息称,新危机问题在于,问题批次产品赔付迟缓,问题批次以外产品的退货标准不一,引起不满。

  报道称,昨日在金浩茶油武汉分公司,已被近百市民围得水泄不通,附近派出所民警在现场维持秩序。其中多数市民持有的食用油都是非问题批次的产品。这些市民均表示,不要求赔偿,只想退货。尽管公司负责人一再重申,非9个问题批次内的产品不予退换,但部分武汉市民手中的少数非问题批次产品也已享受到退货的待遇。

  但有消费者表示,退货款也在一周内下调两次,一桶油从市场零售价298元的退款降至245元一桶。

  8月下旬以来,金浩茶油被曝出苯并(a)芘超标,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南省质监局受到公众强烈质疑。早在今年2月18日湖南质监局即已通过抽检,查出金浩茶油的9批次产品存在苯并(a)芘超标,在长达半年之内未公之于众,但最终还是在媒体曝光后联手金浩公司进行“辟谣”,这也使得原本的一起产品质量“个案”演化成一场公众信任危机。

  昨日,这一质疑得到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甘跃华的回应,他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3条明确规定,召回产品、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定责任主体是企业。质监部门履行召回工作的监管责任,督促、责令、处罚。政府有政府的责任,但不能越俎代庖。

  他还称,按食品安全法第82条规定,对上级交办的案件或食品安全信息,湖南省质监局没有信息公开的权限,必须由国家统一公开发布。他表示,曾向上级专题汇报过相关情况,他认为按照自己对食品安全法的理解,他们并没有“统一公开发布”的权限。

  除了信息披露的质疑外,甘跃华还回应了此次致癌物质的出现源头——榨油工艺。甘跃华表示,湖南省已找到解决苯并(a)芘超标的办法。他表示今年4月,省质监局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后,省财政紧急拨付数千万元专项经费,组织专家技术攻关。5月份,专家组找到整改办法。目前全省25家生产茶籽油的企业均已改用新工艺生产。自全面推广新工艺以来,湖南省质监部门已抽取包括金浩茶油在内的48个样品检测,这些产品都已达标。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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