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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行业:“国16 条”平抑物价点评

2010/11/24 16:34:47 来源:网友
   11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16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根据这次消费价格上涨的原因和特点,《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要求,强调要坚持扶持生产、保障供应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相结合。
  这次通知还特别提到要降低“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具体措施为:拓展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扩大绿色通道产品范围,在原有鲜活产品基础上(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肉蛋奶)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各地区要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
  综合来看,《通知》更多体现政府稳定物价的态度和决心,短期可抑制农产品炒作行为,但要根本上部分农产品供需矛盾还需要较长的时间。我们认为《通知》对农产品贸易类上市公司、关系民众日常生活的农产品上市公司构成负面影响。而对于供给不足,以及政府调控没有覆盖的非必须消费农产品暂无影响。
  《通知》以及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可能最终改变消费者和投资者对价格的预期,则将对相关板块上市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目前来看此情况尚未显现,未来发展态势值得关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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