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徽省宣城市委同意,宣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设立“宣城市食品监督所”。
宣城市食品监督所主要职责为依法履行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宣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特别是餐饮、学校食堂等安全监管工作,已连续多年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食品生产及餐饮单位检查调研,多次就食品安全等做出重要批示。
宣城市食品监督所的成立,缓解了餐饮安全监管人力不足的难题,对提升餐饮安全监管水平、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将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