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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证街头馒头卫生安全? 淮安四个部门齐回应“不归我管”

2011/4/21 9:11:16 来源:淮安新闻网

     (汤璐炜 陈华中)上海染色馒头的影响还未褪去,温州又发现了染色馒头,一时间,馒头引发人心惶惶。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淮安市商场超市的馒头,有关部门监管较到位,相对来说质量有保证,但街头流动摊点的馒头卫生安全让人忧,处于无人管的境地,让人不敢放心食用。

     昨天,就市民关心的街头馒头归谁管的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工商、质监、药监、卫生监督等部门,得到的回答是:街头馒头都不归他们管。

     淮安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的陶副处长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确定的“分段监管为主”的食品监管分工原则,对于小作坊式的街头流动摊点很难从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实施监管,各地街头的流动摊点应按各省出台的相关地方法规进行监管。目前我省对流动摊点的监管法规还在研究中,因此对淮安街头的流动食品摊点究竟应该如何进行监管,他们也不知道。

     市质监局食品安全处的张处长解释说,流动摊点原本属于卫生部门监管,但不久前已划归药监局监管。根据2009年6月1日出台的《食品安全法》,质监局对食品安全监察的范围仅限商场和大型超市的批发、零售环节。

     市药监局食品安全处负责人马亚洲告诉记者,根据《食品安全法》,虽然现在他们也设立了食品安全处,但是却无行政许可权,更无监管权,只能负责各监管部门间的协调工作。“街头摊点的馒头是集加工、流通、销售于一体,所以无法根据各监督部门的职能划分来对其进行监管。”

     市卫生监督所的负责人回答说,街头流动摊点在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前,的确是归他们监管的。但是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将整个食品产业链割裂为四节,由四个部门分别对其实施监管,所以出现了很多互相“扯皮”的现象。比如最近的“染色馒头”,根据新的法律,他们只能对餐饮行业进行监管,而街头小摊贩并不属于餐饮业的定义,所以他们已经失去了执法依据,不再具有执法权限了,对于街头馒头的安全问题也只能干着急。

小小的街头馒头究竟应该由谁来监管?记者采访了半天,也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答案。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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