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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安全管理员培训每年不少于四十小时

2011/5/20 15:39:26 来源:新民晚报

    近日,国家食药监管局出台《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办法》强调,餐饮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此外,全国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正在抓紧制定中,不久即将出台。

    《办法》明确,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协助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具体管理工作的人员,并承担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人员健康状况管理,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餐厨垃圾处理管理等方面职责。

    此外《办法》强调,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完成培训后,应参加食药监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从事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此外,在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时,申请人应提交餐饮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培训合格证明。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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