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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规定超市蔬菜涨跌40%要上报

2011/7/4 9:40:43 来源:南国都市报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零售企业价格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海口物价局举办商业(零售)企业物价员培训。

  培训主要内容包括零售企业价格行为规范及行政责任、商业零售企业如何做好明码标价、国际旅游岛市场价格监管与建设目标等。

  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零售企业要担负起保证供应和稳定物价的责任。粮食、油、肉蛋等副食品零售价格一次性涨跌5%,蔬菜零售价格一次性涨跌40%,要向上级物价主管部门报告。10日内累积零售价格,粮食、油、肉蛋等副食品涨跌10%及蔬菜涨跌80%,也要向上级物价主管部门报告。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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