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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禁止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鲜河豚鱼

2011/7/5 13:24:30 来源:环球网

    沈阳7月5日消息(记者郭威)即日起,辽宁省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一律禁止加工制作鲜河豚鱼。目前,省内9家定点加工制作鲜河豚鱼的饭店已经停止了相关服务。  

  河豚鱼肉质鲜美,品种繁多,但体内含有剧毒,近年来,因食用河豚鱼引起的食物中毒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据食品安全专家介绍,河豚鱼体内所含的河豚毒素是一种毒性很强的神经性毒素,不易被一般物理性处理方法破坏。中毒后20分钟会出现口、唇、舌尖、手指轻微麻木等症状,随后出现呕吐、步行困难、言语困难,进而血压迅速下降,呼吸困难,引发死亡。目前,对于河豚鱼中毒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河豚鱼中毒死亡率较高。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防止餐饮服务环节因食用河豚鱼引发食物中毒,辽宁省有关部门将组织开展检查,发现加工经营河豚鱼(或以其他替代名称)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按照《通知》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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