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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问题食品 安县最高奖5万元

2011/7/27 14:14:54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黄志富)安县日前出台《安县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举报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属实的举报者,可一次性获得100-50000元奖励。

  《办法》规定中的举报范围包括: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等十类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

  《办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涉及食品安全和质量的举报和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该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后,根据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确认的程度和证据完善程度,分四个等级给予相应的奖励,同一案件的最高奖励数额不超过5万元。

  《办法》同时规定,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办法》还对举报奖励资金来源、申领举报奖励程序和举报人信息保密等做了明确规定。(绵阳晚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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