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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入锦州政绩考核单

2011/8/3 10:58:04 来源:辽宁日报

    锦州市政府今年的政绩考核实施办法正式出台。7月27日,记者从政绩考核部门了解到,除了往年常规的考核内容外,“食品药品监管”这一条被新纳入今年的政绩考核名单。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今年的政府政绩考核将其纳入进来。”负责政绩考核的相关人员说。记者注意到,今年锦州市政府政绩考核实施细则规定,该项工作年终达标的不加分,未达标的县(市)区、市政府部门和中省直有关单位将扣掉2分。

    此外,今年的政绩考核强调“一票否决”。按照方案,存在五大问题之一的县(市)区将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资格,市政府部门和中省直单位则将定为不合格单位。这五大问题包括:发生较大(含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严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的;发生集体越级上访造成重大影响、受到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以上组织或机关通报批评的;年内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受撤职(含撤职)以上处分的;发生严重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问题、造成恶劣影响、并受到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上通报批评的。凡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其领导班子成员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记者朱忠鹤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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