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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范餐饮食品投诉举报工作

2011/9/21 16:18:38 来源:青海法制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证群众投诉举报得到及时、准确、有效处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这是记者日前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的。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作用,规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坚持五项工作制度:坚持公开受理制,各级监管部门分别设立并向社会公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并安排专(兼)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坚持受理登记制,各级监管部门对每起群众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将投诉举报记录及时归档。对有明确被举报人及其地址、具体违法事实的食品安全问题,应予以登记受理,填写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登记表;坚持首问负责制,各级监管部门对群众投诉举报应当有案先受理,不得相互推诿。对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问题,首先接受的部门应填写移送书,在2个工作日内转相关职能部门;坚持限时办结制,各级监管部门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或立案查处。需检验检测的,自检验检测报告书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具体办理或牵头办理部门,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署名投诉举报人。对其他部门移送的投诉举报件的处理结果,应函告移送部门;坚持举报奖励制,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对经行政执法机关立案查证属实的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以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增强食品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作者:郭佳)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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