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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缩果蔬汁浆业新规发布 行业兼并重组加快

2011/9/26 14:39:11 来源:中国联合商报

    工信部8月24日发布已制订《浓缩果蔬汁(浆)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并明确指出,浓缩苹果汁领域,禁止新建及扩建加工企业项目,但允许现有企业采取措施改造升级并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合理整合生产资源。“此次工信部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并鼓励兼并重组,将会加速行业洗牌,有助于改变行业内中小企业过多,低水平竞争问题,从而提高行业集中度,减少无序竞争。”宁夏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秘书长潘泰安教授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表示,行业内具有规模和品牌优势的龙头企业将是最大受益方。

    标准更加严格能有效提供产能

    《准入条件》提出,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将实施准入管理,一定区域内将不再批复新建项目。同时要求,新建及改扩建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土地使用标准,以及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新建、改扩建加工项目要在省级投资或工业管理部门备案,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本准入条件。”《准入条件》要求对不符合本准入条件的新建、改扩建项目,相关部门不予备案,要从以下几个部门严格把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环保部门不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城乡规划和建设、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金融机构不予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电力监管机构要监督供电企业依法实施停、限电措施。

    根据新规,今后,浓缩果蔬汁(浆)企业新建、改扩建企业(项目)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建设与项目相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此外,新规还要求,新建相关项目产能,应与周边已有同类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之间距离相适应,最近不能低于50公里。《准入条件》要求新建加工企业(项目)的具体分布密度为,原料处理能力≤40吨/小时的新建加工企业(项目),与相邻同类企业(项目)距离应在50公里以上;原料处理能力>40吨/小时,且≤60吨/小时的,距离应在80公里以上;原料处理能力>60吨/小时的,距离应在100公里以上。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发布《准入条件》主要是为规范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生产企业合理布局,节约和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与原料生产协调发展。

    潘泰安向本报记者表示,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由于进入门槛不高,行业内中小企业过多,行业产能利用率和利润率低下,《准入条件》出台的相关措施有助于缓解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提高行业产能利用率,减少无序竞争。

    鼓励兼并重组利好龙头企业

    《准入条件》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合理整合生产资源。潘泰安认为这条新措施,将有利于像海通集团(28.98,-0.13,-0.45%)、伊力特(12.03,-0.06,-0.50%)、国投中鲁(12.97,-0.43,-3.21%)果汁等行业龙头公司的发展壮大,并成为最大受益方。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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