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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不安全食品最高奖励10万元

2012/2/16 14:13:53 来源:珠江时报

珠江时报讯 江门市拟出台《江门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奖励办法》,对食品安全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举报食品安全问题最高奖励可达10万元。 
    根据举报级别,奖励额度分别按案件罚没入库金额的5%、3%和1%计算,最低200元,最高奖励可达10万元。没有罚没款入库的,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给予200~800元奖励。同时,对于符合有关条件的,还可以由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按有关要求申报省级奖励,最高奖励可达30万元。目前,相关办法正在征求意见,预计3月份可出台。

    此外,使用非食用性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加工食品,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生产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名、厂址或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的,伪造产地或者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冒他人注册商标等都将列入举报范围。(金羊)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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