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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机构向企业宣贯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2012/4/23 19:31:06 来源:新华网

    为完善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我国于今年3月正式实施了《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按照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真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宣贯执行工作,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维护进出口食品安全是法律法规赋予质检部门的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质检部门立足进出口食品安全实际,研究制定《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并于今年3月1日实施,对于中国加强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顺利实施,质检总局于去年10月举办了各直属局食品监管处处长培训班,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质检总局食品进出口局已着手组织专项检查,进一步督促各直属局落实这个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改进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浙江检验检疫局赴嘉兴、绍兴、杭州等地,深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宣传情况专题调研,并与一线食品监管人员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山西检验检疫局组织对所辖出口食品农产品(12.18,-0.07,-0.57%)生产企业进行了培训宣贯,就其中的重点条款进行释义和解读,并与企业主管和代表就法规的实施进行了沟通交流,为法规的顺利落实进行准备。

  珠海检验检疫局根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开展了进出口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口岸执法力度,防止不合格食品、化妆品、酒类产品流入国内外市场。云南检验检疫局组织检验检疫政策法规培训班,重点培训《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出口食品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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