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山东:看“脸”选餐馆全省正式推广

2012/5/14 10:17:10 来源:齐鲁晚报

    (记者 李钢) 今后到餐馆想吃到干净饭,市民可以先看其是否悬挂"笑脸"."大笑"表示"优秀"、"微笑"代表"良好"、"平脸"代表"一般".11日,省食药监局下发文件,正式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力争年内完成对学校食堂、大型餐馆等的量化分级,在两年内覆盖全省各类餐饮服务单位。

    根据规定,省内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食堂等,均纳入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范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动态等级是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检查评定结果的评价;年度等级是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检查评定结果的综合评价。依照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状况,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

    省食药监局要求,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检查评定餐饮服务单位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布其等级评定结果,并在餐饮单位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统一的笑脸标识。此外,还要在各级监管部门门户网站以及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网(http://60.216.97.244/fsd)上公示各地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评定结果。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未经监管部门允许,不得摘下或遮盖。拒绝悬挂或张贴、遮盖公示牌的,或故意违反分级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实施重点监管,并在新闻媒体或各级监管部门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为有序推进等级评定工作,方案提出分步实施。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11月30日前完成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的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到2013年,等级评定及等级公示覆盖到包括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