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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措施让散装食品有了“身份证”

2012/5/21 10:07:14 来源:湖南经济网

湖南经济网吉首讯(作者 杨建斌) 夏季来临,工商部门不断接到消费者对散装食品质量的投诉,散装食品安全隐患突现,散装食品因其销售对象广、销售数量多、销售方式活,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但也增大了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吉首市工商局石家冲工商所以辖区新一佳、新起点、阳光三家超市为试点,加强散装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散装食品说明标签》,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企超对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逐步建立可追溯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夯实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基础。食品进店时,要求经营者按批次向供货商和生产加工者索取“五证”:企业资质证明、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销售票据证明、商标认证证明、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一旦发生问题可以直接追溯到具体生产者、供货商。

  二是制度规范。归集、整理消费者关注的散装食品“成分、产地、质保时间、生产日期”等问题,确定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的内容,逐步建立超市散装食品销售标签示范点,将散装食品“品名,主要配料、生产日期、食用方法、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保存方法、生产厂商、产品标准号、厂址、卫生许可证号、QS认证编号、联系电话”等15项食品安全标识固化在《散装食品说明标签》上,每天根据进货量进行更新,确保散装食品标识清楚、消费者放心购买。

  三是加强监督。以“网格干部巡查、经营主体自查、消费者督查”为基本手段,要求超市指定专人登记散包装食品台账,形成“登记人员每天登记、经营业主每周检查、网格责任人每月指导”的良性监督机制,确保台账记录准确、及时。同时,将散包装食品商户食品安全责任人和网格干部姓名、监督电话公布在超市内明显位置,消费者发现食品质量问题时可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增强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合力。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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