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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舌尖上的安全

2012/8/22 8:02:16 来源:检察日报

  2012年5月10日,对于寿光市检察院公诉科的步宪会来说,是高兴的一天,因为自己主办的鞠某、王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由寿光市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能代表国家公诉危害群众安全的犯罪案件,作为一名检察官感觉到很自豪。”步宪会说。

  今年,按照潍坊市检察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寿光市检察院以群众最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权益保障等生产生活安全问题为重点,积极参加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瘦肉精”等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假种子”、“假农药”、“假农资”等制假售假犯罪以及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鞠某、王某非法经营一案就是其中典型的一起案例。2008年初到2010年春节,鞠某伙同王某在未办理屠宰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在王某家中非法屠宰毛猪约120余头,其中还有60头有病的毛猪,非法获利19万余元。他们将宰杀后的猪肉一部分在乡村集市上卖出,另一部分则卖给了乡村饭店等处。最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鞠某和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和2万元。

  除了依法打击涉黑涉恶、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外,该院还严肃查办教育就业、医药卫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失职、渎职犯罪,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目前,寿光市检察院已经立查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立查工程建设领域失职、渎职犯罪2件2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42人,确保了社会安定、城市安全、人民安居。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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