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广州餐馆排污要“持证”违者最高将罚10万

2012/11/23 11:51:55 来源:南方日报

  日前,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公布《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送审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办法》明确了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大气污染物、工业废水、医疗废水、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等,应当持有排污许可证。其中,还将“向环境排放餐饮污水的”排放污染物行为纳入监管范围,这意味着餐饮行业也要办排污许可证,餐饮业产生的油烟污水有望得到控制。

  《办法》对于排污“黑户”规定,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限期补办排污许可证,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据不完全统计,此前我省共发放排污许可证3万余个。(记者/辛均庆)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