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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舌尖上的安全”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2014/5/26 8:51:27 来源:检察日报

“近年来,市场中销售‘毒豆芽’、‘毒面粉’等有毒食品案件的不断发生,引发了人们对‘舌尖上的安全’的高度关注。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两级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遏制和减少了黑心商贩的不法行为,群众有目共睹。”提起有关食品安全的话题,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河南赊店老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单森林由衷地感慨。

问:据您了解,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在安全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单森林:一些不法商家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量违规加入添加剂,比如在鸡肉里添加猪肉香精、胭脂红等假冒“里脊肉”,销售到烧烤店、餐饮店、农贸市场和学校食堂。还有一些农民在生产豆芽过程中,加入“无根分”、“防腐杀菌剂粉”等添加剂,生产销售的“毒豆芽”流向市场,还有市场上出现的“毒牛羊肉”、“毒面粉”、“地沟油食品”等,对公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由于作案手段隐蔽,又多为家庭作坊,线索发现难、查处难。

我最担心的是,一些小商贩就爱在学校附近卖这些没有商标、没有质检的食品,有些食品过期了就更换包装继续卖,这对儿童的健康成长造成极大危害。

问:近年来检察机关一直在加强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监督力度,您对这项工作是否有所了解?

单森林:近年来,社旗县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领域进行专项立案监督,在检察机关内部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侦查监督、公诉、反贪、反渎、控申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监督活动小组,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同时,注重做好与公安、农业、工商、卫生、质检、食药监督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衔接机制的落实,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案件线索进行依法查处,先后受理起诉“毒豆芽”、“假盐”、“毒卤肉”等谋取暴利案件4件9人。

案件办结后,该县检察院还与县公安、食药监督等部门召开案件研讨会,对案件定性、证据规格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共同制订了《关于深化食品涉嫌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对此类案件在办理过程中通过合作,形成打击合力提出具体措施,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问:检察机关还应当在哪些方面加大力度?

单森林:食品生产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应具有职业良知,不能为了牟利私利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至生命健康。但单靠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律还远远不够。希望南阳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铲除危害食品安全土壤。希望检察机关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加强对蔬菜生产、小食品生产质量的检测,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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