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7月7日讯 记者王开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天发布的《关于粮食及其制品等19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显示,今年2~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5类食品463批次样品,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444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
其中,抽检粮食及其制品22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2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肉及肉制品272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259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抽检调味品64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6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20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采取督促整改、立案调查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