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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啤酒瓶变“炸弹” 喝啤酒前请先检查瓶底“B”字标识

2015/7/30 9:42:25 来源:长兴新闻网

炎炎夏季,喝一瓶冰爽的啤酒可以开胃解暑,不过,最近发生的一件事却让住在夹浦镇的赵大妈谈起啤酒而色变,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前不久,赵大妈在其村口的农村便利店购买了6瓶啤酒宴请朋友。吃饭时,赵大妈的丈夫正要开瓶啤酒给自己倒酒时,酒瓶爆裂,瞬间炸得其满脸是血,当即送到乡镇卫生院进行治疗。

事后赵大妈就去找了该便利店老板要个说法,店老板张某也着急万分,就赶忙联系了厂家,厂家称其属于正规企业,证照齐全,产品出厂前都有检验合格,啤酒瓶爆炸是属于开瓶不当造成的,拒绝赔偿任何费用。

赵大妈看着躺在病床上的丈夫,缝了十多针的脸已经不成模样,心里难受,一定要讨个说法,就赶到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执法人员得知情况后联系了张某,其带来了该啤酒的进货票据以及该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和出厂检验证明等文件,表示说自己已事先帮助垫付了一千元的医药费,厂家对这个事情不负责,自己是小本经营,赔不起!

经过仔细研究张某提供的相关资料,执法人员发现该啤酒确实属于合格产品,但对该啤酒瓶为什么会突然爆炸,产生了很大疑惑。赵大妈投诉时,拎来了一袋啤酒瓶碎片,执法人员翻开塑料袋,仔细查验酒瓶的碎片,部分还沾有暗黑色的血迹,终于,在一块破碎的啤酒瓶瓶底,执法人员找到了这场事故的罪魁祸首,原来,瓶底标注的“201108”和“B”,就说明了这是一只“超期服役”的啤酒瓶! 目前啤酒瓶现行国家标准,是1996年出 台的 《啤 酒瓶 标准GB4544-1996》,要求啤酒生产厂家必须使用B型防爆酒瓶,应在瓶底以上20毫米范围内打有专用标记“B”,同时标明生产企业的标记,生产的年、季,并“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而爆裂的啤酒瓶已经“超期服役”近两年!张某马上把执法人员查实的情况反馈到了生产厂家,不久,厂家就同意支付医药费和赔偿金共一万元。来源: 长兴新闻网  作者: 蒋璐 施吉平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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