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的2015年第18期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显示,抽检了12家企业的13批次自制熟肉制品,合格13批次。
据通告,本次监督抽检抽样对象为10家重点抽检的餐饮单位及餐饮聚集区,分别是:山东大学中心校区食堂、世贸广场(济南泉城路店)、山东金得利集团槐荫快餐连锁有限公司中心厨房、青岛万达广场、名尚银泰城(淄博)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烟台蓝白快餐有限公司、山东神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威海)、翠峰苑餐饮有限公司、济宁任城区运河城购物中心6楼美食天街、菏泽一中分校食堂(一佳中学)。抽检品种是与群众日常消费关系密切、消费量大的生畜肉、植物油、非发酵豆制品、火锅底料、自制熟肉制品、自制面制品、酱腌菜、餐饮具、纸巾/湿巾、蔬菜等10类食品及相关产品。
本次抽检的自制熟肉制品主要包括红烧肉、酱驴肉、肉丸子等。抽检依据《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26-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整顿办函[2010]50号文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沙丁胺醇、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亚硝酸盐、着色剂(日落黄、柠檬黄、胭脂红、诱惑红、苋菜红等,视色泽而定)、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等15个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