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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毒鸡腿案”致1人死亡7人受伤 判刑8年

2015/11/30 9:08:43 来源:贵阳晚报

贵阳晚报讯 遵义两名商贩在销售的烤鸡腿中,违法添加亚硝酸钠,导致1人死亡,7人受伤。11月27日,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经审理后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红花岗区法院审理查明,去年9月,经营烧烤摊的遵义人田某,在谭某店里购买调味品时,谭某向其推荐“亚硝酸钠”,称此调料可以增色,并建议田某使用。2014年10月4日,田某将亚硝酸钠用水稀释后,加入腌制的鸡腿中,并于5日烧烤出售。当天,年仅2岁9个月的马某与亲戚陈某等人,在田某的烧烤店里购买鸡腿食用后中毒身亡。陈某等7人中毒。

红花岗区法院认为,田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谭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法院禁止谭某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活动。

(陈志春 贵阳晚报记者 黄宝华)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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