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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长岛县全面实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

2016/3/11 16:18:01 来源:水母网

为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县辖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按照《烟台市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长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行风险分级分类监管。

一是排查摸底核实企业风险等级。通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的经营场所现场核查工作,对照发证企业生产过程控制水平情况打分评级,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辅材料入厂控制情况、产品检验能力、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环境条件控制等5个方面综合评价企业生产过程控制水平,参照其生产食品品种风险程度,最终评分确定综合风险等级。

二是落实风险分类监管措施。按食品风险程度不同分a、b、c、d四级。对评定的a、b级企业,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推介;年度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对c级企业,年度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两次,加强指导帮扶,重点对不良记录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回查。对d级单位,年度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两次以上,列入重点监控对象,集中力量进行治理整顿,安排专人落实督帮责任,对整改不力的,列入“黑名单”,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退出市场。

三是完善企业风险通报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信息风险通报制度,增强部门间信息交流,特别是对不合格的重点食品和重要情况即时发现、即时通报、即时处理,有效利用监测结果。对食品企业安全风险信息,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信息平台及新闻媒体上予以发布,让群众在第一时间知晓,并督促相关企业采取措施限期改正。

2016年,长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企业风险分级分类评定结果,科学制定年度食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计划,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确保全县食品生产安全稳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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