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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药监局抽检餐饮食品358批次样品 2批次不合格

2016/6/3 8:50:35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1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6年第2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该局近期对餐饮食品开展了监督抽检,共抽检358批次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占0.56%。

本次抽检的餐饮食品主要包括面包、糕点(自制)、熟肉制品(自制)、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自制)、酱腌菜(自制)、发酵面制品(餐饮自制)、生湿面制品(餐饮自制)、米粉、米线(自制)、煎炸过程用油以及餐馆用餐饮具。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整治办【2008】3号、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 14934-1994)、《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 7099-2003)、《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GB 7102.1-200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33个指标。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为:新乡市牧野区塞纳春天小哈佛幼儿园经营的肉炸酱(肉制品)、新乡市红旗区国色隆兴肥牛店经营的牛肉丸子检出苯甲酸。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经营者依法查处,责令经营者查明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存在的安全风险。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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