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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药监局检测出13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7/12/5 10:32:39 来源: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食品安全频道讯(记者 王宁)12月4日,记者从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省食药局发布了2017年第4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糕点、饮料、方便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蛋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酒类、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5大类共137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3批次,合格样品124批次。

不合格样品

豆制品1批次:大同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河北孙老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腿味香干(素食)铅超标。

乳制品1批次:阳曲县瑞美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淳真牛奶菌落总数超标。

酒类1批次:洪洞县华尧纯酿私藏酒业销售的安徽晨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古玉贵宾酒(浓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标签明示值要求。

饮料10批次:太原市崛(山围)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平遥县盛慈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盛慈饮用纯净水、平遥县天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河津市城区办金玉五度桶装水经销部销售的山西德润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河津市晋美源饮用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垣曲县源源饮用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万荣县鑫水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晋中天怡山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纯净饮用水、太原市东龙天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山西冰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均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备注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长期接触铅及其化合物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铅超标的原因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产加工过程受微生物污染,生产加工过程中工艺把关不严,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产品杀菌不彻底或在储运过程中未能持续保持储运条件等原因造成。

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反映了酒中乙醇(酒精)的含量,是酒类的品质指标之一。酒精度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工艺把关不严、检验能力不足,或使用的温度计、酒精计精度不准确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环境,如土壤、水、空气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三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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