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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报告引发的企业内控缺陷披露之惑(3)

2012/10/24 15:54:00 来源:网友

  事实上,由深圳迪博公司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白皮书》显示,2011年,我国有156家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披露其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占比6.67%;另外2184家未披露内部控制缺陷,占比93.33%。但报告得出的结论是:未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总评均值低于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

  由此来看,在监管层的要求下,企业主动披露内控缺陷,却成为负面消息被媒体“关照”,中国中铁、中国南车等企业的抱怨并非没有道理。

  记者多方了解,当前,学术界和监管部门均普遍认为,企业执行内控规范体系后,内控缺陷信息应该是内控信披中的核心内容,对企业来说是利大于弊。但实际情况是,企业担心披露缺陷形象变差影响企业发展,投资者一看企业内控存在缺陷就担心企业管理存在问题。由于认识不深,内部控制缺陷信息对上市公司实际未能构成利好消息,企业因此缺乏披露缺陷信息的动力。

  正是由于社会认识存在误区,上述中国南车有关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将企业内控缺陷简单罗列并公开发布报告,这种做法很容易让企业陷入舆论漩涡,可能会导致企业今后不愿意披露内控缺陷,因为不披露或少披露内控缺陷就会减少负面宣传。他建议财政部等部门在披露此类报告时应审慎。

  境内外同时上市企业 内控更好

  除了自披内控缺陷却被负面报道之外,另一件让上述15家企业耿耿于怀的事是:实际上,大部分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内控水平好于仅在国内上市的企业。

  对于这一点,监管部门也并不否认。《境内外上市公司内控报告》指出,总体上看,67家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2011年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情况良好。报告暗示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内控情况较国内主板上市公司更为规范。与上述观点一致,《中国上市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白皮书》也印证了这一结论。

  既然严格执行境外法律法规的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执行内控规范体系尚存缺陷,仅执行国内标准的上市公司执行内控规范体系岂不是更难?而根据监管部门安排,2012年1月1日起,企业执行内控规范体系将扩大到沪深主板上市公司施行。

  “确实,根据我们的调查,以及考虑到国内主板上市公司存在的差异性,它们在执行内控规范体系方面难易程度会有不同,所以不久前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文要求主板公司分类分批实施内控规范体系。希望采用这种变通形式,能够帮助主板公司尽快适应内控体系建设。”前述财政部人士如是说。

  8月15日,财政部、证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将沪深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国有控股企业,第二类为市值50亿元及近3年利润在3000万以上的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第三类为其他主板上市公司。通知要求,三类公司分别在2012年、2013年、2014年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这意味着,部分主板上市公司完全实施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再次延后。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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