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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送审稿: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

2016/10/20 14:21:00 来源:网友

华讯网10月20日电 为了明晰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目前该条例正在征集意见。

条例指出,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地方政府落实“四有两责”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经费、技术支撑等落实到位,对发生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法承担责任。

条例明确,构建专业的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国家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专职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重点对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条例指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标准,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等能力建设要求。此外,还细化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据悉,此次条例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今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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